| 各律师事务所、各位律师: 根据六届律协第十五次理事会决定,为广泛听取全市律师对《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,现将《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予以公布,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,并于2010年3月18日(星期四)上午12:00前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律协秘书处。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特此通知。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黄红珍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:83025700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传真:83025177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E-mail: huanghongzhen2002@yahoo.com.cn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
深圳市律师协会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ArN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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