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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

时间:2009-05-13  来源:  作者:
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 UC2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
(一)重婚的; UC2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
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UC2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
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 UC2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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